9月15日,《新京報》報道,洛陽市副市長郭宜品自8月5日起“失聯”,事件引發社會關註。近年來,“失聯”、“出逃”……官員突然從工作崗位消失的不在少數。盤點發現,官員出逃方式雖不盡相同,原因卻多與“貪腐”有關。果真“10個跑路官員8個是貪官”嗎?
  湖南祁東縣國有資產管理局原局長
  周泓波
  “跑路”:2013年9月底,從柳州逃到昆明,從昆明逃到大理,從大理逃到西雙版納,從西雙版納逃到瑞麗等地,周弘波奔波於廣西、廣東和湖南30餘個城鎮。後被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原因:任職期間,涉嫌挪用公款千萬,當地紀委和司法機關對其立案調查。周泓波預感到罪行即將敗露,開始謀劃逃亡。
  被抓:2013年11月28日,周泓波在長沙一酒店被例行檢查的民警抓獲。
  處理:2013年12月17日,衡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挪用公款罪決定逮捕周弘波。
  廣州花都區政協原主席
  王雁威
  “跑路”:2013年6月3日下午,花都區政協主席王雁威以身體不適、需住院治療為由請假。6月5日,花都區委和區政協工作人員發現,打不通王雁威手機。8月20日,廣州市紀委通報稱其涉嚴重經濟違紀被免職並被立案查處,畏罪潛逃。
  原因:王雁威通過其子女、親屬大肆收受錢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額賄賂。
  被抓:未有公開報道
  處理:免職處理,涉嫌構成犯罪,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湖南洞口縣地稅局第一分局原局長
  卿前文
  “跑路”:2012年7月27日,卿前文和其妻子彭秋英神秘出逃,後警方對其進行網上追逃。
  原因:疑被追債棄官逃匿。
  被抓:2012年9月20日,邵陽警方將躲藏在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黃全路的一間小出租屋內的卿前文及其妻子彭秋英抓獲。
  處理:洞口縣公安局以卿前文涉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多項罪名對其立案偵查。
  湖南省郴州市農業局原副局長
  王昌宏
  “跑路”:2011年11月29日下午沒請假離開工作崗位,長期曠工達146天。
  原因:炒期貨借100多萬高利貸,無力償還。
  被抓:2011年11月29日,王昌宏去到廣東佛山,期間當過保安,做過司機。2012年4月22日,被市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在佛山找到。
  處理:2012年7月6日,郴州市紀委、市監察局決定,給予王昌宏行政開除處分。
  江西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
  李華波
  “跑路”:2011年1月29日,李華波逃匿新加坡。江西省鄱陽縣人民檢察院於同年2月13日對李華波涉嫌犯貪污罪立案偵查,同月23日,國際刑警組織對李華波發佈紅色通報。
  原因:從2006年開始,李華波夥前後鯨吞存在當地農信社的9400萬元基本建設專戶資金。涉案金額初步查實高達9400萬元。
  被抓:至今未歸案。
  處理:2012年,江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經江西省委同意,對參與作案的李華波(在逃)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14年8月29日上午9點,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違法所得沒收案在江西上饒中院開庭。檢察機關依法申請沒收潛逃境外貪官違法所得。
  不久前,有人舉報李華波接受贓款18多萬新幣,被新加坡法院調查。新加坡法院以李華波洗黑錢、有辱新加坡金融樞紐的聲譽為由判處他坐牢15個月。
  河南省安陽市原市委副書記
  李衛民
  “跑路”:2010年5月19日,李衛民參加在北京舉行的海南省原常務副省長方曉宇的遺體告別儀式,返回安陽途中失蹤。
  原因:華商報報道稱,2010年8月底,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一位部門負責人向記者證實,該院反貪局當時已經對李衛民立案調查,案由是“涉嫌受賄”。
  被抓:2011年1月10日,河南公安機關將潛逃至河南省三門峽市的安陽市原市委副書記李衛民抓獲。
  處理:2010年6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檢察機關已對其依法立案偵查。2013年,周口中院對安陽市原市委副書記李衛民受賄、貪污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李衛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案扣押的贓款贓物予以追繳。
  雲南交通廳原副廳長
  胡星
  “跑路”:2007年1月15日持假護照越境潛逃國外。
  原因:胡星利用職務便利為家人牟取利益,獲得巨額利潤後潛逃。
  被抓:出逃期間被中國警方通緝追捕,後在專案組辦案人員的規勸下,逃至新加坡的胡星表示願意回國接受刑事調查。
  處理:法院確認,胡星利用職務之便,在長達10年的時間里,先後10次非法收受12個單位和個人給予的人民幣2905萬元、港幣1100萬元以及價值人民幣24萬餘元的住房一套。2007年8月8日上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
  盧萬里
  “跑路”:2002年1月24日,盧萬里用在湖南省某市公安局辦理的化名為“張唯良”的因私護照從廣東經香港出逃斐濟共和國。
  原因:2001年12月上旬,盧萬里得知有關部門在調查其經濟問題後,以虛假身份資料在湖南省某市公安局騙取出國護照,準備出逃。
  被抓:2002年4月16日盧萬里被押解回國,接受法律審判。
  處理:經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02年1月,盧萬里利用其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廳長、貴州省高速公路開發總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先後33次收受、索取他人賄賂款、物摺合人民幣 2559萬元。2004年5月10日,盧萬里被一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2005年12月16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盧萬里依法被執行死刑。
  (《新京報》)
  (原標題:近年來那些“跑路”官員的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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